學分學程修讀辦法
學生於在學期間,可於每學期開學第一週申請修讀學分學程,對自己學習更有所專長,且修讀完畢後可取得學分學程證書,對未來就業也有相當助益。相關修讀辦法如下:
學分學程修讀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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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南學生修讀學分學程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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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飲服務管理學分學程修讀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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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光旅遊管理就業證照學分學程修讀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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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光旅遊管理就業證照學程簡介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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