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才訊息】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徵選

一、本職缺一律採通信報名,相關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首頁(http://www.immigration.gov.tw) 徵才專區,「國境事務大隊佐理員(職務代理人)外補作業」內下載報名表,填妥後將電子檔於113年7月3日前,傳送至luan630@immigration.gov.tw信箱,另檢具紙本資料於113年7月3日前,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盧先生收(地址: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郵政35-4號信箱),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單位職稱「國境事務大隊佐理員(職務代理人)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受理報名,資格不合者不退件。
二、本職缺係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,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,應無條件解僱。
三、檢具資料:
(一)  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(二)  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單位、職稱及日夜間聯絡電話。
(三)  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(附照片並簽名),並請於自傳內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年資
(四)  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(如無大學以上畢業證書,逕視為資格不符;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)。
(五)   語言檢定證明、其他證照等資料影本。
四、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聯絡電話:03-3985010分機7109盧先生。
五、本案依錄取名額擇優3至5倍人數,以電話通知面試。
六、本次甄審除正取者外,另得視結果擇優備取14至28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,得依序遞補,以本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。
七、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,敬請見諒;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應徵資料,請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。
八、待遇:280薪點,折合金額:新臺幣37,800/月。
九、錄取人員進用後,應同意接受本署為應業務需要,所為工作地點、內容之調派相關措施,無意願者請勿報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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