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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辦法

依照本系「開南大學觀光與餐飲旅館學系學生實習實施辦法」辦理↓

  其第二條:本系學生應修習本校課程通過達 70 學分以上,且修習本系工作倫理與實習輔導必修課程及格者,始能向本系申請登記實習遴選、面試及分發,並修習實習課程。本系實習課程為 9 學分,大學部學生應於大三下學期起修習實習必修課程,並至校外實習,實習時間應滿 18 週(720 小時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