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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檢定

「開南大學學生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」經107學年度第6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,法規變更如下: 第四條 (節錄)參加本校「英文會考」達二次皆未能通過者,需修讀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「英文語文檢定」課程(0學分,18小時),成績及格者,視同通過英文能力畢業門檻。 即學生參加英文會考後,兩次未過者,無法再參加「英文會考」考試,需修讀通識教育中心開設的「英文語文檢定」課程。

依照本校「開南大學學生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實施要點」辦理。